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目前为每月285元的4倍,1140元,不符合这个标准的市民也不用担心,今后,郑州市还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严格控制套型面积,小套型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中套型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90平 展开
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目前为每月285元的4倍,1140元,不符合这个标准的市民也不用担心,今后,郑州市还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严格控制套型面积,小套型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中套型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同时市人民**根据情况可适当调整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首先是初审,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受理申请并初审,并就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将调查情况和初审意见在申请人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申请资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区民政部门。其次是复审。包括区民政部门和区房管部门两个部门的审核。区民政部门收到有关资料后,就申请人家庭月收入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出具审核意见,并将有关资料报送区房管部门。区房管部门就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复审意见。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申请资料和复审意见报送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机构。再次是核准。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机构接到申请资料后,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最后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机构应当将申请人相关情况在市房地产信息网上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机构核发“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取得权属证书5年后,可以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出售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部分,出售人应当按规定向市人民**缴纳收益”。原《办法》不涉及**回购事宜。而新《办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了**优先回购:“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优先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可优先回购。转让经济适用住房时,购房人应当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另外,经济适用房申请买一手经适房,只要你资格审批过,由开发商给你办理贷款。二手的话,必须满五年,但是,满五年以后,交易的话,就按商品房加以办法进行交易,交易后,房本性质自动转为商品房。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