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东,今年春天我出租了一套住宅,当时签订的合同是租到今年9月8号到期,租金也已经收到了9月8号的。现在我遇到了急事想在8月8号收回房子,并且退给他一个月的房租,根据当初签订的协议,我提前30天通知了他(协议上说的是双方无论哪一方想提前终止合同,提前30天告知),但是他不愿意走,以各种理由推脱。我这边急用房,必须让他走!我... 展开
我是房东,今年春天我出租了一套住宅,当时签订的合同是租到今年9月8号到期,租金也已经收到了9月8号的。现在我遇到了急事想在8月8号收回房子,并且退给他一个月的房租,根据当初签订的协议,我提前30天通知了他(协议上说的是双方无论哪一方想提前终止合同,提前30天告知),但是他不愿意走,以各种理由推脱。我这边急用房,必须让他走!我想请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我想提前终止租赁合同,还需要跟对方协商吗?还是仅需要下达通知就可以了?如果8月8号他还没搬走的话,我可以强制收回房子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