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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租赁合同,请教律师!

我是房东,今年春天我出租了一套住宅,当时签订的合同是租到今年9月8号到期,租金也已经收到了9月8号的。现在我遇到了急事想在8月8号收回房子,并且退给他一个月的房租,根据当初签订的协议,我提前30天通知了他(协议上说的是双方无论哪一方想提前终止合同,提前30天告知),但是他不愿意走,以各种理由推脱。我这边急用房,必须让他走!我... 展开
唐星星|2012-02-14 03:2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晴韵晨曦

如果协议上说好的提前30天告知对方,不算违约的话,你退他一个月租金,他必须走人,不走报警
2012-02-15 13:10
来自北京市

老卒B站

既然你们签合同的时候条件说好了那就根据协议来执行了,如果租客不走的话那就和他商量一下,说少收点房租,看租客走不走,如果不走的话那就只能强行了
2012-02-15 11:33
来自北京市

D调de金滨

必须走
2012-02-15 10:0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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