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芜湖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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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芜湖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如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的计算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金额的确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不高于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10倍;2、月还款金额不高于夫妇双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3、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人民银行规定的首付比例;购买二手房,房屋年限10年(含)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交易计税价格的30%,10年以上20 展开
2019-08-17 10: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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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填写《莱芜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经单位审核、盖章,本人签字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持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向市住房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职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供其配偶填写的《莱芜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职工符合提取条件,单位不为职工出具提取手续的,职工可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向市住房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市住房中心应当在申请人资料齐全的 展开
2016年芜湖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一)继续支持改善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为了改善自住住房,在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一个月以后,可以申请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按我市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执行。 (二)延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最长不超过25年调整为30年,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后的5年。 (三)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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