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都有哪些?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其他答案
1、贷款对象: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或其他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而确认的借款人。2、贷款要求: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 展开
2019-08-14 17:5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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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据了解:一、根据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情况的说明》(2014年11月5日执行)第二条:开展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早在2008年,我市按照住建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意见,就已开办了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规定只要在省内其他地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济南购买自住住房的,就可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此次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委文 展开
在2008年即开展异地贷款业务的济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需求还是比较旺盛的:济南已发放异地公积金贷款约2亿元,惠及近1000人。青岛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青岛自今年6月1日开展异地贷款,申贷职工虽然还没有确切统计,但在青工作、来中心开“无贷款证明”,去济宁、枣庄、威海、淄博等地买房的职工,却不在少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工作人员介绍,早在去年10月,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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