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法律效益上是相同的,房子都归买家了,但是对卖家有诸多不利影响。其一,房管局那边房子还是在卖家的名下,那么卖家要再买房就会成为二套,诸多方面都会增加成本。其次,如果此套房子有贷款,那银行那边也是在卖家的名下,如买家没有及时还贷,造成不良银行记录,也是在卖家的名下。以前本人就有一个客户把老家的房子公证给一个朋友,拿了全款就算完事了,结果到买房的时候查出自己银行记录非常差,他自己都傻眼了
2012-01-12 16: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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