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付款方式、时间,买方也未支付任何房款,法官只判卖方转移产权却没判买方付款。请问...
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付款方式、时间,买方也未支付任何房款,法官只判卖方转移产权却没判买方付款。请问卖方可否在执行阶段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其他答案
执行阶段不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既然已进入执行阶段了,就体现了法律的强制性,如果可以同时履行抗辩权就违背了这种强制精神,所以是不可以行使的。
2012-02-29 12:3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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