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现住房是一套拆迁改造后分的房子,有拆迁协议,以及相关的公证,在此处住了也有十余年了,现在想要卖房,搬家。但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说是现在户主并不是原房主,房主为户主(我父亲)的爸爸的亲戚,已于早先将此房卖予我爷爷,一共五间房,被卖给五家(五间连着的平房),我家有其中一间,后来购房的协议弄丢,现在找过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要... 展开
我家现住房是一套拆迁改造后分的房子,有拆迁协议,以及相关的公证,在此处住了也有十余年了,现在想要卖房,搬家。但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说是现在户主并不是原房主,房主为户主(我父亲)的爸爸的亲戚,已于早先将此房卖予我爷爷,一共五间房,被卖给五家(五间连着的平房),我家有其中一间,后来购房的协议弄丢,现在找过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要有原户主的死亡证明(房主死时所用名称为另一名字,**与房产部门留底的名字不同,解放前很多老人都有两个名字),和其子女的放弃继承的公证,但其子女索要好处费(不知是否合理),包括我家一共五家只有两家愿意出好处费,另外三家由于孤老户,无法出,而且需五家同时办理。。。(可否单家办理?) 现在若要卖出此房,应如何获得相应的合法的手续?如何处理此事?谢谢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