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房
我2017年2月7日签合同买的房子,走银行贷款,约定2017年8月31日交房,到现在木有交房,签合同当天付了首付,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去银行办理按揭手续,2017年4月1日发放的贷款,每月1号一直在还房贷,如今起诉遇到两个障碍1、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逾期在30日内,自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细看了你的问题,现结合我的经验回复如下:1、合同双方自愿签订,内容不违法,就有效。双方就应该遵守。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来看,开发商逾期未交付房屋,属于违约方。违约方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依合同约定承担。而你提供的合同约定是买受人违约后的责任,而没有提供合同中出卖人违约的责任约定。所以,既然主张的是出卖人违约,那么这个买受人违约责任与主张无关。2、出卖人违约,需要看合同约定。一般来说,逾期交房 展开
2019-07-29 18:0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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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您好,您好,律师已了解你的基本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经仔细研究,现回复如下:一、购房合同已经签订生效,各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开发商应依据合同约定履行交付房屋、办理权证、完善房屋配套设施等义务;买受人应依据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二、你作为买受人,如果没有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购房款的,开发商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三、开发商没有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的,你可以依据合同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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