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下发了《关于公布济南市2007年度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政策有关标准的通告》,对市民申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条件进行详细规定。其中,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67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可申请经济适用房,但经济适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65平方米。 单身家庭除具备以上3个条件外,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上的方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根据9月1日起实施的《济南市经济适 展开
济南市**下发了《关于公布济南市2007年度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政策有关标准的通告》,对市民申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条件进行详细规定。其中,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67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可申请经济适用房,但经济适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65平方米。 单身家庭除具备以上3个条件外,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上的方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根据9月1日起实施的《济南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应同时具备3个条件。 具有市内6区城市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或者宅基地的除外);家庭收入低于济南市**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无房,或家庭现有住房(指家庭成员按照房改政策所购住房、单位的集资建房、拥有的私有住房、正在承租的公有住房、获得货币拆迁补偿的原住房)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60%(含60%)。 济南市还规定,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除须具备以上3个条件外,年龄在35周岁或以上的方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只能购买1套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再参加企业职工集资建房或购买、租住其他政策性住房,不再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济南市**将制订并适时调整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和年度家庭住房困难标准,每年向社会公布1次。 希望能够帮到你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