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买断,遗留房产!房改的房产,由于父亲不愿意出钱购买,是儿子出钱购买并维护保养,但产证是父亲的!
现在父亲去世,并留下遗嘱,把房子份成三份:父亲,母亲,儿子,并把父亲的那份给了儿子!请问该遗嘱有效吗?儿子有权反对遗嘱吗
其他答案
即使购房款是儿子出资的,但由于产权证上是父亲的名字,因此,该房子应认定为父母的共同财产。父亲去世后留下的遗嘱中,把房子分成三份的做法是违法的,因为父亲只能把属于自己的产权部分由儿子继承,但无权把属于母亲的份额一并处理。所以,父亲的遗嘱属于部分有效(把属于自己的产权部分由儿子继承),部分无效(把房子分为三份)。儿子反对与否,都改变不了房子按《婚姻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2012-03-22 12: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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