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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合同纠纷。

由A B C 三人签订的房屋出租合同,现因 C走了, 留下AB二人。请问 A有权利自己一个人提出退房吗? 房屋合同上签的是三个人的名字,一个走了。剩下两个人。现在是不是A 和B 都有一半权利 还是应该怎么说?还是说 合同在谁手上就谁有权利?
曹燕生了|2012-03-02 17:2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余荣清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杭州不是很清楚..
2015-01-06 16:35
来自北京市

难念九月

签了字的人都是要到场的,谁提出退出,和房东协商!只剩两个人的话,正常来说权力是一人一半的处分权,并不是说合同在谁手里谁就有权利!个人见解
2012-03-06 09:09
来自北京市

同性同行

按照合同,谁签的谁负责。
2012-03-05 21:17
来自北京市

郑凯丽

签字就要付一部分责任,不管是3个人签字还是4个人签字
2012-03-05 21:01
来自北京市

达芬奇0708

合同上谁签的名字就要谁负责的
2012-03-05 19: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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