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有几个问题在这里质询下。望各位知道详情的给予答复和详解我是4月份初在中介看中一套房改房物业,并与中介业主签订了一份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在付完定金给业主2万元之后。由于当时比较急并且也未质询其他的。所以在履行之下的步骤时发现几个问题。合同上有一条是这样的:该物业建筑面积为53平方米(以房地产权证:号码为xxxoooo。... 展开
在下有几个问题在这里质询下。望各位知道详情的给予答复和详解我是4月份初在中介看中一套房改房物业,并与中介业主签订了一份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在付完定金给业主2万元之后。由于当时比较急并且也未质询其他的。所以在履行之下的步骤时发现几个问题。合同上有一条是这样的:该物业建筑面积为53平方米(以房地产权证:号码为xxxoooo。为准)卖方保证所填写和提供的有关该物业的产权证情况属实。并对有完整所有权。而我去房管局的查册表上对应,该房地产权证号码的资料上显示建筑面积为45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一览为空。该业主之后出示的房产证复印件上也显示总建筑面积为45,(附件上有一览写套内面积为45。)并且在房管局承认的测绘公司测绘出来也有53平方米。业主表示说只要补交完公摊,过户之后新的房产证上面就是53平米的。而这公摊费一平方要3000多元(该价格为2000年时其他类似补公摊的人说的)现在的价格还不知道是多少。问1.这样的二手房产证能上市交易吗? 2.如果业主补齐公摊费用之后拿到新的53平方米的房产证时,房地产权证号码会变吗?(户名不变,就是还未过户)如果号码变化了,那合同上签的那个号码有用吗? 3.由于该合同签订的时候是4月份初。而到现在业主仍坚持要我交公摊费,都快一个月了。该公摊费合同上没有写明谁付也没有写到这个问题。我能拿回我的定金吗? 4.中介在该合同里有过错吗 5.该合同出现这些问题还有效吗由于业主一直坚持我出公摊费才与我交易,中介也不理我的定金。就说我现在不买算毁约,可是我当时买的是53平方米XX万元。现在变成43平方米XX万元。其余10平方公摊变成我帮他去像国家买。当时业主也不说这个问题。由于时间拖延太迟。我想要回定金,试问有希望吗? 我希望各位大哥大姐给个详细解释。要有法律依据的。小弟在这里拜谢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