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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遇小人,朋友们支个招啊!!!

2010年租的房子,2011年6月4号到期,租房子时是男朋友一个人去租的,没有我的参与和签字,但是租的时候都说过是2个人,刚去时就一起搬进去的,一直以前都是交的两个人的水电气,后来男友因工作不便变为每周回来一次,但是在前几天我和二房东因为空调遥控板的事情有了点口角,结果二房东告诉我在5月29号之前搬走,没有到合同期,说退我一... 展开
蓝风窗|2012-01-12 20:4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yyhxs

您好,房客和房东发生不愉快的事情是常事,希望您也不要太在意,合同上写的甲方有权将房子收回并不退押金这一条应该是有依据的,比如说欠水电费什么的,现在房子没有到期,而这一条例明显有很大漏洞,就像楼上说的,你如果不愿意和他争,那么尽早找个好去处,如果咽不下这口气,您可以咨询一下律师,这一条应该可以构成诈骗,你可以起诉他
2012-01-14 15:15
来自北京市

lanxing981

你可以问房东:让你在合同到期前一周退租搬家的依据是什么?你违反了租房合同的你一条?如果房东以增加合租人数需要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为由,那就要看合同中是否有只允许签约人一人(即你男友)租住的文字,有的话,房东开始时默认,现在翻脸了又抓住了理由,那就搬出,拿回退还的一周房租,反正不差这几天。如没有,就看你的心情了,不愿和房东斗,就拿钱走人;要不就是坚持到期走人,不接受退租金。总之,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你们 展开
2012-01-14 13:00
来自北京市

纽森家族

说过的和写在合同里的是不一样的,说过两个人住还是写在合同里了。另外如果二房东没有原房主的同意,是没有转租权的。
2012-01-14 10: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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