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顶楼,17/18楼两层的复式,两层完全一样的结构,但是18楼其中一半是露台,而且不在合同面积内,但是售楼的强调说是“这个露台是我家私有的”,因为这个露台唯一连接就是我家2楼(18楼)的一个房间。简单描述下这个露台的位置:南面连我家18楼的房间(设计图是就是有门的),东北两面是空的(马路),西面是... 展开
我们家顶楼,17/18楼两层的复式,两层完全一样的结构,但是18楼其中一半是露台,而且不在合同面积内,但是售楼的强调说是“这个露台是我家私有的”,因为这个露台唯一连接就是我家2楼(18楼)的一个房间。简单描述下这个露台的位置:南面连我家18楼的房间(设计图是就是有门的),东北两面是空的(马路),西面是堵死的墙(其背面是电梯井),也没有任何爬梯可以进入这里。请问这个露台,我家有权改造成玻璃房或其他阳光房吗?其实因为房子高,再加上四周都是平房,从地面是看不到楼上露台的改造的,说的夸张点,你在露台洗澡都没人看见。但是还是怕造完了万一有人来投诉,那就损失颇大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