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城市常住户口。 (二)家庭收入标准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三)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对第(二)款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户口簿记载的户主为申请人,或由与申请人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提出申请。 享受过房改或购房优惠政策的家庭,不得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 展开
你好,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成员具有城市常住户口。 (二)家庭收入标准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三)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对第(二)款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户口簿记载的户主为申请人,或由与申请人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提出申请。 享受过房改或购房优惠政策的家庭,不得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取《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下称申请表)。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 (三)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的调查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申请人家庭人口、家庭住房状况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公示有异议的申请人,应该书面向街道办事处提出,街道办事处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存在的,街道办事处将申请资料和初审意见送房产管理部门。 (四)房产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符合资格条件申请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现住址和条件、家庭人口和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等情况在阳江房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为1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书面提出,房产管理部门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申请人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并予以轮候。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请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二)申请人自己拥有产权的房屋权属证书、租住公房或租住私房的租赁合同。 (三)在户口簿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四)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五)申请人持有《广东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职工优待证》的,一并提交。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房产管理部门应当综合考虑处于轮候状态的申请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确定轮候到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租赁住房补贴按照家庭人口和收入水平确定。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标准,按如下标准计发租赁住房补贴: (一)1人户,每月补贴80元。 (二)2人以上户,每人每月补贴50元。 租赁住房补贴按照以下程序发放: (一)房产管理部门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办理租赁住房补贴的通知》。 (二)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自行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三)申请人和房屋出租人到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 (四)申请人持登记备案手续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租赁住房补贴申领手续。 (五)街道办事处将发放租赁补贴名册和有关资料送房产管理部门复核。 (六)房产管理部门核定后发出《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确认书》。 (七)房产管理部门按月在指定银行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租赁住房补贴存入房屋出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内。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