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让的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问题
关于受让的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问题问题:我公司于2008年6月23日与XX区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于2008年6月28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与我公司。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 “二、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 展开
其他答案
1、你公司交纳土地使用税肯定是从合同规定的宗地交付月次月起。即你公司得到土地使用权的次月开始,08年7月起。2、免税部分的土地。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征用的时候肯定需要交纳耕地占用税,所以批复后一年才开始交土地 展开
2012-01-18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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