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卖了一楼房,对方交完定金后,说听别人说我家房子有漏水,下水道堵,取暖不好等,所以不买了,要求退还定金。我因在收条上写明违约责任是如果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买方违约不返还定金,以及他对我家房屋的诋毁,就没给他退定金,结果他三番五次打电话威胁我要定金,又不准卖房子,否则他告我,其中有两次他说不买我都录音了,再后来我找人跟他... 展开
去年我卖了一楼房,对方交完定金后,说听别人说我家房子有漏水,下水道堵,取暖不好等,所以不买了,要求退还定金。我因在收条上写明违约责任是如果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买方违约不返还定金,以及他对我家房屋的诋毁,就没给他退定金,结果他三番五次打电话威胁我要定金,又不准卖房子,否则他告我,其中有两次他说不买我都录音了,再后来我找人跟他说好了,就是我可以卖房子,卖完后我凭心情给他往回拿一部分定金,但是后来又卖了三个月也没卖出去,结果房价涨了,就决定暂时留着不卖了,所以就一直也没给他返定金。 但是事过一年多了,房价又涨了很多,他又打电话说要买,而且以原价购买,主要原因是我在收条上只注明了收定金的日期但没有注明什么时间交齐房款,我想请问这张收条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我现在不卖给他可以吗?以及在这种情况下我要是卖还能以原价将房子卖给对方吗? 还有就是收条只有一份是我写给买方的,上面签有我的名字和收定金的日期。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