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时在我县城买了套房子,当时急用,就没办理房产证,等房款交完后,才发现之前房子代过款。
代款时间是89年,中间房子转了四次,他们交易时的证明我都要了回来,但这里房产局通知我们房产证已经办理好,中间经过几次协商,房产局说要把房产证压在房产局,我们一并把中间交易的证明和办理好的房产证交给了房产局,但现在我的房子又要开发,我现在想在房子上接上两层,如果被开发了,我们有权要回拆迁费吗,我有权现在接两层吗?
其他答案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