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更老人生前的遗嘱 老人去世后子女们又重新订立协议是否生效?”:(1)老人的遗嘱只能由老人在生前自己变更:其他任何人 即使是亲生子女 都无权变更老人的遗嘱 你这个说法不准确。(2)在老人去世后:继承已经开始老人的遗嘱不可能再“变更”:老人的遗嘱已经生效。(3)老人的子女在老人去世后所签的对老人遗产的处分协议:不是“重新订立”只是另行签定的协议 这协议不构成对老人遗嘱的变更 只是继承人之间对自己 展开
1“变更老人生前的遗嘱 老人去世后子女们又重新订立协议是否生效?”:(1)老人的遗嘱只能由老人在生前自己变更:其他任何人 即使是亲生子女 都无权变更老人的遗嘱 你这个说法不准确。(2)在老人去世后:继承已经开始老人的遗嘱不可能再“变更”:老人的遗嘱已经生效。(3)老人的子女在老人去世后所签的对老人遗产的处分协议:不是“重新订立”只是另行签定的协议 这协议不构成对老人遗嘱的变更 只是继承人之间对自己所继承来的遗产的一种处分 与老人的遗嘱效力老人的遗产继承方案无关了。2老人去世后:老人的遗产应按老人的遗嘱 一半归A另一半归B和C了。3“请问这份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能否起到推翻或是变更老人生前遗嘱的作用?”:(1)此协议的效力:C女儿未经C授权的代签行为属于无权代理 在C明确表示不同意时:此协议对C不发生效力但对A和B有效力。(2)此协议不能起到“推翻或是变更老人生前遗嘱的作用” 老人的遗嘱早已生效而且在老人去世后其他任何人无权变更老人的遗嘱。(3)此协议的作用是:A和B将自己从老人那里继承来的财产重新分配 但这重新分配对C不起作用:根据老人的遗嘱和此协议 老人的一半遗产由B和C平分 C拿到老人遗产的1/4后 不再参与A和B之间的纠纷。老人遗产中属于A的1/2+属于B的1/4:在A和B之间平均分配。4“想要变更遗嘱使协议生效必须要经A,B,C三子女同时同意吗?其中有一人不是本人签字 或是未经授权的人签字的话 这份协议是整体失效 还是只C拿部分失效?”:(1)你的想法一直在一个错误的怪圈里:老人的遗嘱只能由老人自己变更 其他任何人 不管是子女还是什么人也不管是在老人生前还是死后 都无权变更老人的遗嘱!(2)即使ABC三子女同时同意:老人的遗嘱也无法再变更。协议如果有效 只能是三个继承人对于自己继承到的遗产按子女的意思重新分配:这是子女在行使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 但并不是在“变更”老人的遗嘱!(3)这协议生效的条件是:是签协议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签协议人的有完全民事行能力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你们的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协议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而且AB是亲笔签字视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这协议自AB签字时起对AB生效;但因为以C是被女儿无权代理签的字 协议对C属于效力选定 在C明确表示不同意时 协议对C不生效。(4)协议本身有效 不存在失效问题 只是对C不生效。5你的补充:(1)协议中人名有错别字的:只要不影响整体内容可以确定是谁的 不影响合同效力。(2)自AB签字时起对AB生效 C已经明确表示不承认女儿的代理行为的 对C不生效。(3)“如果此协议属于单方赠予行为 也就是A把本该属于自己的财产赠予B和C 那么B没有达到协议上承诺的内容 或是当初A是在B的欺骗下签订的此协议 那么A是否可以对该协议反悔 行使其撤销权?”:A如果协议中附有B应达到的条件:这是附条件赠与 B没有达到条件的 A可以撤销赠与。B如果A是在B的欺骗下签订的协议:A在知道欺诈事由有证据证明B是欺诈时 可以在知道后一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这赠与协议。(4)如果是单纯的赠与协议:在A将赠与的财产转移给BC以前 A有权撤销赠与。6但我认为这不单纯是A对BC的赠与行为:协议的内容 不仅将A继承到的遗产做了重新分配 也对BC的遗产做了重新分配 这协议是对ABC三方的财产重新分配协议而不是A的单方赠与 不能完全适用赠与合同的约定将协议撤销:因为BC不是单纯接受A赠与的遗产而是将自己继承的遗产也拿来分配了。7另外:这协议C不承认 所以对C无效 C仍然按老人的遗嘱继承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