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与一公司A签订了商铺买卖合同并付全款(当时告诉我们是新开发的商铺,也没有告知商铺已经与2018.1月被法院查封),后来发现该商铺已经于2018.4月被公司卖给了另外一人B,且2018年9月B已经起诉A公司并胜诉,法院判决撤销B与A的合同并归还B的购房款和损失。2019年4月我与B去查询A公司的资产发现该商铺产权... 展开
2018年6月与一公司A签订了商铺买卖合同并付全款(当时告诉我们是新开发的商铺,也没有告知商铺已经与2018.1月被法院查封),后来发现该商铺已经于2018.4月被公司卖给了另外一人B,且2018年9月B已经起诉A公司并胜诉,法院判决撤销B与A的合同并归还B的购房款和损失。2019年4月我与B去查询A公司的资产发现该商铺产权已经不再公司名下。法院也没有对该资产进行过拍卖。想咨询下:1、A公司构成合同诈骗吗?2、合同是与A公司签订的,付款刷卡却进入了C的银行账户,A公司这几年被执行的债务已超4000万,一直赖着不还,A是否存在非法转义资产和拒绝执行判决罪,我能否起诉A的同事起诉C不当得利?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