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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购房合同,其余款项办理按揭贷款,个人原因导致的不能正常办理贷款吗?需不需要买方负违约责任?

本人购买二手房(买方),已签订购房合同,总价180万,约定三层首付,其余款项办理按揭贷款,但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委托评估公司给出的评估价仅在145万左右,需要提高首付款,但我已没有能力提高首付款,这属于买方(乙方)个人原因导致的不能正常办理贷款吗?需不需要买方负违约责任?
ask5580716174|2019-05-01 13:4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672707046

可以与卖方协商终止合同,退回已付房款,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2019-05-01 14:35
来自北京市

ask8009876357

你好,这不属于买方的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办理贷款。
2019-05-01 14:22
来自北京市

111zhaojun

你好,贷款不足的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要违约
2019-05-01 13: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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