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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问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是什么?谁能给点建议?

ask7776154348|2019-04-18 12:5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8499098475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招标、拍卖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规定,商业性房地产开发性用地和其他土地供应计划公布后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以招标、拍卖方式提供;确实不能采用招标、拍卖方式的,方可采用协议方式。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2019-04-18 13:48
来自北京市

ask7843879289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时候,需要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之后由承办人进行审核并实地勘察,填写转让审批表并交纳税费
2019-04-18 13:26
来自北京市

ask2157389725

对城镇国家所有的土地,我国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对城镇国有土地,公民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1、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的行为,出让的具体办法有协议出让、招标和拍卖三种。公民可以依法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通过协议、招标或拍卖的方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 展开
2019-04-18 13:19
来自北京市

ask7535181722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如下:①全部缴纳了土地有偿使用费并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②按照有偿使用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的,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依法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决定可以不办 展开
2019-04-18 13: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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