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放弃财产了,还要还房贷?怎么办理的呢?
2005年,我和丈夫贷款30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子。本来是量力而行,谁知丈夫突然下岗,只靠低保过日子,他心情郁闷,常常借酒浇愁,动辄拿我和儿子当出气筒。双方亲友多次对他好言相劝,也无济于事。我只好带着儿子搬回娘家居住。在与丈夫协商离婚事宜时,我主动提出净身出户,那套房子我不要。没有偿还完的7万元购房贷款,也理应由他去还。丈夫对于... 展开
其他答案
最近就在办理类似的事情,告诉你我知道的。首先这个房子如果属于婚前财产那你儿子要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费是继承房产总额的2%,然后凭公证书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过户就一些零碎的小钱。如果这个房子属于你婚后财产,那在爸爸同儿子一起去公证处,爸爸放弃继承权后,儿子来继承这个房子的一半,公证费就是房价1半的2%,至于另一半等儿子的爸爸百年后再继承,费用就是另一半的2%。或者急着写儿子名字那就爸爸放弃的 展开
2019-04-15 14: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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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你父亲的名字,如果此房是他婚姻存续期间与你母亲一同购买则此房应该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我想你应该属于这种情况,所以你父亲去世后房子一半归你母亲,另一半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你母亲、你、你兄弟姐妹、你爷爷奶奶),以上所有人都要去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公证不便宜需要几百块,办好公证后即可去房管中心办理新证。我老公妈妈去世后老公爸爸要把房子卖掉,要买房必须其他所有人都放弃才能办过户手续,所以老公 展开
你这个比较复杂,基本和我前段时间受理的一个案子差不多1、到公证处进行财产继承公证,相关权利人放弃继承。如果要办到你名下,要需要你母亲赠与给你她名下的财产,至于你母亲不能自理应该怎么办,建议你咨询公证处。(你只能继承4分之1,你母亲4分之3,所以同时还要办理赠与)2、个人提交土地使用权继承申请,由村委会盖同意公章。3、向土地局提交相关手续。
婚后加一个名字,如果房子本身没有债务关系,不用还银行贷款的话,几十块钱就搞定了,只要双方一起去,带上相关证件;如果还要换房贷,加一个名字很不容易,需要自己申请,还清之前加名字很难。如果你的房子已经是私人所有,即:不存在贷款房贷的话,到房屋主管部门增加一个所有人名字很简单,几十块钱搞定;如果仍在还贷中的话,比较麻烦,一般还清住房贷款之前,银行很不喜欢给改名字和增减名字。除非是经过婚前财产公证的,否则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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