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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买的房子,地下室是赠送的有产权证,十年后物业让补交公共维修基金,合法吗?应该交吗?

十年前买的房子,地下室是赠送的有产权证,十年后物业让补交公共维修基金,合法吗?应该交吗?
ask8375411770|2019-04-07 09:2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8695213199

这是一些物业的私自行为,没有法律规定
2019-04-07 10:09
来自北京市

ask88969533

你好,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您可以拒绝交付
2019-04-07 10:06
来自北京市

ask1937070426

你好,需要与物业公司协商处理,如果之前没有过约定,现在可补充约定相关缴纳费用的问题。
2019-04-07 09:55
来自北京市

ask6944929323

您好,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您可以拒绝交付。
2019-04-07 09: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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