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房产时父母作主在房产登记时分给长子左边一个屋子和一个厨房,院落门口草长的很多,写了卖房协议
我们全家有一座院正面有六个屋两边各有一个厨房,分房产时父母作主在房产登记时分给长子左边一个屋子和一个厨房,分给次子右边一个屋子和一个厨房,中间四个屋子属父母亲的,政府按登记得发给三份独立的房产证,大约在2006年左右借给本村一户居民无偿居住,因沒有按原来口头说好看好门做好正常的简单维护,住户和母亲是叔别姑表妹。母亲回去看到有... 展开
其他答案
这个买卖协议肯定是有问题的,既然已经有了房产证,这个只有权利人才有权利处分这个财产,其他人是没有这个权利的,可以主张这个协议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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