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宅基地方面的法律援助?求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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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没有新的宅基地政策,还是原来的“一户一宅”,“不超过省级政府规定的标准”、“已经出卖农村房屋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宅基地复垦涉及的工程有拆迁、客土、土壤培肥、配套设施等措施。宅基地复垦项目涉及的指标有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指标。希望帮到你!
2019-03-12 18: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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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内容部分有效,可要求相应的拆迁补偿,宅基地土地证可能不能补办,是有法律限制的你如果有一处宅基地,再买的话违反了一户一宅的政策。如果家庭人口多,符合在申请宅基地的条件,那就不违法。如果合法当然可以补办宅基地使用证,补偿款也应归你。如果违法的话,你们的协议违法,转让行为无效,补偿款也就没有你的。
按照你讲的,你的父母于2000年离婚,离婚后终审判给你们母子两间北房,宅基地在两年前父亲拆迁搬走,被他全部占去,所以你们面临,拆迁补偿只有房产补偿,没有宅基安置。这里面就有一个问题,以前离婚判决是有房产的,这房没有建在空中,是有宅基地,并不仅是房子所含的面积甚至含公共的出路、院子等大约是总宅基的一半,现在一拆迁你们的宅基蒸发了,这是不对的。但是,你父亲已先于将宅基占去,这并不是你们的过错,村集体愿 展开
和城市房屋拆迁不一样,农村房屋拆迁没有全国统一的法规,各地一般都是根据土地法和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的法规制订的政策。我这里有《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关于农村房屋补偿的条款,希望你对你们有帮助。1、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2、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 展开
农村宅基地的基本释义和申请条件:1、基本释义: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2、申请条件:(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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