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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低签订购房合同,交了定金5万,4月份房地产市场涨价,并赔偿一倍定金,我们能要求其他经济损失

2017年低签订购房合同,协定4月份办理手续,交了定金5万,后卖方觉得价格较低,协商后房款增加4万,追加定金10万,共15万,4月份房地产市场涨价,房主又反悔,让追加房款30万,合同规定,如果房主违约,返回定金,并赔偿一倍定金,我们能要求其他经济损失吗?
ask7447263034|2019-03-02 14:4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5228532542

可以主张这期间不能另外再购买其他房屋,额外支付的费用!
2019-03-02 15:10
来自北京市

ask7064201215

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继续履行原合同,如对方不履行,可以要求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19-03-02 15:0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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