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业主生活>其他> 问题详情

公共设施被损坏谁来修?

公共设施被损坏找不到责任人时,损失谁来赔?
帮答|2012-02-24 13:15

其他答案

吹破幸福

难道不应该是市政来修么?
2012-02-28 17:05
来自北京市

kiki何小禾

  由人为因素造成的公共设施损害不在公共维修基金的范围之内,应由责任人承担费用,不得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公共设施被损害找不到责任人时,一般情况下按受益人原则分摊,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1)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楼房外的公共设施的维修工程,除由专业管理部门维修管理的部分外,其余部分的维修费用,由全体产权人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2)住宅楼内的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该住宅楼内 展开
2012-02-24 13:36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