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我与承租人写了一份简单的租房合同。因为当时闹得沸沸扬扬的棚户区改造拆迁,我与他写的合同(来自天津希望小区)
2016年4月我与承租人写了一份简单的租房合同。合同上只写了每月租金700元,半年一付,长期使用到拆迁止。当时收了半年房租到十月份,承租人提出房租一月一付,我也答应了并提出交一个月用一个月为不定期约定,因为当时闹得沸沸扬扬的棚户区改造拆迁,政府已经不再执行了。我于2017年10月向承租户提出从2018年起不再收她房租,希望她... 展开
其他答案
您好!根据您说的情况,如果你有房主的授权,可以向外出租或者转租的话,那租房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没有,那就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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