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个门面租聘的问题,半年前我转了个烟酒店,因为是房产局的房子,我当初也不了解转让租房之类的,当初以前这个老板说房产局那边同意了我也就没管,就让他写了个书面的转让签了个字,租金是每年19800,说的合同名字不改这房租就不动,今年想的还是用自己的证放心正好合同要重新签,就算涨按照规定也应该是每平方%5涨幅,但是房产局收租... 展开
您好,我有个门面租聘的问题,半年前我转了个烟酒店,因为是房产局的房子,我当初也不了解转让租房之类的,当初以前这个老板说房产局那边同意了我也就没管,就让他写了个书面的转让签了个字,租金是每年19800,说的合同名字不改这房租就不动,今年想的还是用自己的证放心正好合同要重新签,就算涨按照规定也应该是每平方%5涨幅,但是房产局收租金的人说先给他私人账户上打一部分房租,一部分房租2万块钱,我问她要合同在给她钱,至少让我知道今年到底多少钱这合同我在看签不签,她却说今年涨肯定是要涨的就看涨多涨少了,你给我打2万我在领导那边也好给说说涨少点,我当初1月份时候就问他合同什么时候签,她一直没回我,问以前那老板说的不用催房产局收租金那女的,搞好合同就给我带过来签了,因为我固执的说见到合同才能交钱,那女的就翻脸说这都快2月份了以前老板在的时候都是12月交的房租,你这都白用1个月了,单位本来觉得这个店生意不好11月份就准备封门的,都是她在说好话才没封,我就怕2万给她到时候合同租金到个3-4万难道我还必须要签了?一个问题是房产局收租金用私人账户收钱合适吗,第2个问题是为什么合同名字一改听他们语气意思是不会按照规定的5%左右涨幅来定房租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