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房屋买卖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其他答案
(1)一般主体要求。依《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2)特殊主体要求。为了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
2019-01-14 11: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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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2、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 展开
1,您先要明确在不动产买卖中有两种法律关系,即债权债务关系跟物权关系.2,本案中的房屋买卖合同是真实有效的.3,不动产买卖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发生物权转移之效力.即您跟买方之间的合同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当您办理了过户手续以后房屋即转移,那个时候才能称得上是买方已买到房子,凡是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屋都未转移,你们之间也只是债权关系而已.现在他主张你迟延履行并要求返还购房款是基于着权债务关系主张的,是有法律 展开
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办理过户手续只属于买卖房产的一个程序,即转移所有权。王五的诉讼请求本身矛盾,因为办理过户手续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不能由一方独自完成。他以未办理过户手续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没有法律依据。至于王五迟延交付的问题,需要看双方在合同中是否就此违约行为进行了约定,如果有约定,王五可依约定要求张三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张三迟延交付的期间很短,不构成解除合同的条件。王五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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