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一下车库产权归属再问?有没有人了解?
其他答案
目前本市房屋附属地下车库共有四大类:1、根据《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民防工程的投资者可以按照房地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民防工程的所有权。因此,开发商可以取得作为民防工程的地下车库的所有权。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开发商可以转让和出租。但由于该《管理办法》没有规定作为民防工程的地下车库所有权人其出租期限有多长,所以有的开发商就打起了擦边球,出售使用权70年,这等于是变相出售 展开
2018-12-25 15: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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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要看具体情况:第一种情况,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第二种情况,如果地下车位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费某不属于此范围,因此严格来说,费某与开发商签订的转让协议不合法。虽然费某主张要求维护自身的权益 展开
地下室非独立空间,故没有产权,也不计算建筑面积,不能登记,故无须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具有独立的封闭的地下车库或地下室,建筑高度2.2米以上的,计算建筑面积,能登记过户,需缴纳契税和住房维修基金。
如果是地下车位的话,你可能当初购买的就是使用权,而非产权。因为通常来讲,地下工程的产权并不由开发企业分配,而是属于当地的人防部门。也就是说,现在大多数城市的新建建筑的地下部门,是被人防部门征用来做战备防空设施的。由于现在是和平年代,这些防空设施可能暂时用不上,所以被允许用以民用,通常就会作为地下车库或者停车位了。谢谢不过,一般地下车位都是使用权,而非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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