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两天把人撞到了,去到医院大概花了1000元左右,保险公司也不受理这两万,请问我能否打赢这场官司
你好,我前两天把人撞到了,去到医院大概花了1000元左右,现在对方家属让我赔偿2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他是从非机动车道变道到第二条机动车道上,当时路况不好没看见他的电动车,人属于轻伤,对方家属现在要打官司叫我赔偿2万,保险公司也不受理这两万,请问我能否打赢这场官司
其他答案
事故责任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应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车辆在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偿,剩余部分,按事故责任划分进行分担,对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
2018-12-22 16: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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