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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7年4月份买了二手房,但不能办理产权证,这算卖方违约么?我也可以要求卖方赔付违约金么?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17年4月份买了二手房,在过户时才发现房子是过界的,有房产证,但不能办理产权证,首付已经付给卖方,现在卖方要求再付剩余款,我没有同意,这算卖方违约么?我也可以要求卖方赔付违约金么?
ask5996804485|2018-12-22 12:1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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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775917260

您在哪里买的房子
2018-12-22 12: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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