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们在2015年底在郑州豫森城售楼部认购一套商品房,交40%房款签订认购协议,加盖公章河南大京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大京江开发),该楼盘拖到2017年9月取得预售证,但发现开发商却用另外相近名公司(河南大京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办理预售证,预售证名为豫森城一号院,“开发”和“发展”两字之差但已经不是同一家... 展开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们在2015年底在郑州豫森城售楼部认购一套商品房,交40%房款签订认购协议,加盖公章河南大京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大京江开发),该楼盘拖到2017年9月取得预售证,但发现开发商却用另外相近名公司(河南大京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办理预售证,预售证名为豫森城一号院,“开发”和“发展”两字之差但已经不是同一家公司。豫森城实为豫森地产集团投资开发城改项目,售楼部标牌京江豫森城,大京江开发豫森地产集团占股60%,大京江发展由大京江开发占股25%,另75%质押中原信托。目前楼盘外立面完成,开发商去年将楼盘做抵押,拖延不给业主办理网签,近期我们要求在认购协议加盖大京江发展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都没答应。1、请问我们认购豫森城协议合法有效吗?2、现开发商要毛坯改精装变相涨价3900,请问合法合规吗?3、一千多户购房者唯一诉求按认购协议履行原价要房,除了维权,走法律途径能否达到诉求?多谢各位律师大神给予帮助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