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法律咨询
建筑合同签定的抬头应是甲方公司名称的全称,但结尾的合同章却是该公司的项目技术章,请问如果将来存在上诉的问题,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是否生效?如果是生效的话,清举例或例出相关法律条款?
其他答案
公司的项目组属于公司内部机构,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其章无效,但签约者为该公司工作人员,使用了该公司内部的印章,以上情况均属实的情况下,如果合同相对人不知道该公司代表人不能代表公司签约的事实,可以适用表见代理的制度由公司承担责任。《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十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展开
2007-05-29 23:0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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