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临街住房一楼,十几年前就改成门面全部出租,有合法营业执照。今年棚户区改造拆迁请问评估的部分居住面积和住改非面积乘百分之八十合理吗?(来自大同棚户区小区)
我家是临街住房一楼,十几年前就改成门面全部出租,有合法营业执照。今年棚户区改造拆迁,房产价值评估是居住与商业,拆迁部门补偿房产价值的时候把住改非的评估价值乘了百分之八十。请问评估的部分居住面积和住改非面积乘百分之八十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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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对住宅性质实际用于经营商用的房屋拆迁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规定:“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应当根据你的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 展开
2018-11-15 12: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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