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依据的是国务院令第590号,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其第三章,规定的是补偿。具体可以查看。依据该条例的规定,补偿的核心是房屋,房屋的价值补偿依据不低于周边新建商品房的市场价。而对于除去房屋所占土地之外的土地是要补偿的。至于上述问题中的“长期使用”,是在评估时候予以考量的,但是没有特别的补偿的这一项。
2018-11-09 14: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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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军,目前的法律政策规定,目前我国的棚户区改造只属于国有土地,是城市里面的棚户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搞棚户区改造,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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