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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生前早已把房产过户给其中一子女,现该子女承受已过户的房产有老人50%的产权遗嘱是否有效?

老人生前早已把房产过户给其中一子女,现该子女承受已过户的房产有老人50%的产权,老人离世前立遗嘱把已过户的50%的房产再次分配给其它子女。遗嘱是否有效?
维克多伟大|2018-11-03 14:2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kitanaIrelande

您好,生前已经过户办理登记手续就成为那位子女的财产,在遗嘱中对该房产再进行分配属于处分他人财产,遗嘱无效。
2018-11-03 17:43
来自北京市

ask3526727333

应该是无效的
2018-11-03 17:33
来自北京市

ask8178488878

你好需要看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
2018-11-03 17:18
来自北京市

ask629659378

你好,遗产,如果没有遗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
2018-11-03 17:13
来自北京市

ask6693139748

您好,已过户给子女的房产已不属于老人,老人不能处分不属于自己的房产,因此该遗嘱无效。
2018-11-03 17:03
来自北京市

ask2750116415

你好,房屋已办理完过户登记属于子女所有,老人无权再立遗嘱处分,老人只能处分其剩余份额
2018-11-03 16:54
来自北京市

ask921946152

有遗嘱的可以从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 展开
2018-11-03 16:38
来自北京市

ask4538478617

老人真实意愿表示有效
2018-11-03 16:32
来自北京市

ask9427078503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 展开
2018-11-03 16:19
来自北京市

刘源卿

您好,生前过户给子女的话就不属于老人的财产了,老人无权再立遗嘱。
2018-11-03 16:10
来自北京市
第1-10条,共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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