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处理与物业和开发商的纠纷?有哪些注意事项
其他答案
你好.关于你的交费问题,按建设部<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你应该从开发商通知你交房时起,全额交付.当然,有些地方法规规定未入住时,按50%交,如南昌.所以,如果你们当地有这样的地方法规的话,可以只交一半.如果没有地方法规,你只好和物业公司协商了,可以考虑一定的实际情况酌情收取,但如果到了法院,一般就按全额收了,所以,尽量和物业公司协商.你所说的其它问题,其实都是开发商的问题.即便你说物 展开
2018-10-22 12:3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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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质量问题解决方法如下:1、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2、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质量问题不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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