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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几岁的时候已过继给养父母,并与养父母生活到小学四年级。五年级到初二读书期间我是否不用理会弟弟的要求?

您好,本人几岁的时候已过继给养父母,并与养父母生活到小学四年级。五年级到初二读书期间,由于养父年老多病,所以由A母提供生活费。读完初二,大概是1968年,本人就到工作了。1974年,由养母(养父已病逝)到市、区、街道办手续申请我回广州并入户,户口本也注明是养子,之后我就一直照顾养母到84年,直到养母住老人院,养母之后也病逝。... 展开
ask991571093|2018-10-18 11:0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9727993850

被送养的孩子与生父母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与养父母拟制血亲建立父母子女关系。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也无法定义务赡养生父母。
2018-10-18 11:23
来自北京市

ask5304710288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或抚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 展开
2018-10-18 11:18
来自北京市
第11- 12 条,共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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