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甲方将海南五指山XX的一套房销售给乙方,甲乙双方未签订合同对于甲方来说最好、最坏的结果是什么?
2014年,甲方将海南五指山XX的一套房销售给乙方,甲乙双方未签订合同。乙方付全款,甲方收款后将此房所有单据及房屋钥匙交付乙方,乙方收讫,但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五指山限购后,乙方以无法过户为由要求全款退房。请问甲方是否有权拒绝乙方?如果打官司,对于甲方来说最好、最坏的结果是什么?
其他答案
您好: 需要结合具体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易细节 等相关证据来分析;我长期代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2018-10-17 17: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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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讲,房屋产权并为变更,仍然是甲方的。核心问题是,双方对过户是否有约定?发生这情况必定是当地房价不好了吧。对甲继续履行是最好结果。最坏是退钱赔损失呗。
一这个如果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势变更的话,则不可以的,但是您这个案情比较特殊,没有合同比较麻烦,您可以打电话联系我们详细咨询,以便给予您全面的指导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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