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答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⑴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⑵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为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⑶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五年;⑷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 展开
2011-12-28 10:2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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