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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居住在县城,国有土地证。原来门前是一条十米左右的柏油路,现XX府部门规划道路改造难道我的合法权益没有受到侵犯吗?

你好,我家居住在县城,国有土地证。原来门前是一条十米左右的柏油路,现XX府部门规划道路改造,准备在原路基础上扩宽。按照规划,我家房前的院落基本上全部被占用(大部分被人行道占用),有关部门指出:人行道是我家的住宅的门前地,仍属我家所有,拒不赔偿。他们这样的做法合理吗?难道我的合法权益没有受到侵犯吗?
ask8375411770|2018-09-20 14:1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7875504169

你好,这是不合理的,建议起诉对方。
2018-09-20 15:15
来自北京市

ask8468831660

您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为您解答如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补偿包括三部分: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4、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对土地还应该 展开
2018-09-20 15:05
来自北京市

ask8633143970

你好 是不合理的 你可以要求赔偿
2018-09-20 14:56
来自北京市

闲云野

您好,这是不合理的。征用您的土地应该给您合理的补偿。土地征收补偿,应该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费等内容,具体的标准需要结合当地的情况,欢迎您来电详询。
2018-09-20 14:38
来自北京市

ljundong

您好 是不合理的 应该给你补偿
2018-09-20 14:2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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