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开发商以政府因保护环境减少雾霾天而下达的停工期为不可抗力理由其中的不可抗力因素是否成立?
到了合同约定交房时间,开发商以政府因保护环境减少雾霾天而下达的停工期为不可抗力理由,拒绝向业主支付逾期违约金,其中的不可抗力因素是否成立?
其他答案
如对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相应的停工期的,被法院认定属于不可抗力的可能性比较大,工期应可以做相应顺延。如需进一步帮助可直接约见袁律师。
你好,可以起诉。双方签订了合同,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追究违约责任。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您好:一般不是,可以起诉开发商;需要结合具体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交易细节等相关证据来分析;我长期代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他主张的应该是政府政策这种不可抗力。如果他延期较长,我觉得站不住脚。单从这个事由来说,我觉得也不是那么绝对,我绝额额可能不构成。每个人看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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