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亲早年去世前未对房产问题留下任何遗嘱,现在老母亲背着其他儿女,将唯一的一套房产公证给了小儿子法律如何解释?
老父亲早年去世前未对房产问题留下任何遗嘱,现在老母亲背着其他儿女,将唯一的一套房产公证给了小儿子,大家都尽了赡养义务,坚决反对老母亲的做法。对此,咨询律师这种公证是否有效?我们其余子女该如何去做?法律如何解释?
其他答案
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就应该按照法律进行遗产分割,单从房产来说,死亡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拥有同等权利的继承权,由以上关系中的所有成员平均分配死亡人的房产,如有任何一人不想继承房产,可去公证处做一份放弃继承公证,持此公证,其他有继承权力的人一起到房产局将上述房产过户到继承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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