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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经村委会及种植户协商在我村村南用地10亩用来养殖业,先后建设鸡舍4栋我该怎么办?

2016年经村委会及种植户协商在我村村南用地10亩用来养殖业,先后建设鸡舍4栋,育雏2栋,住宿及仓库2栋,2018年6月XX局说用地一半是基本农田要求拆除,我该怎么办
ask7745410271|2018-09-15 17:5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1296016233

您好,一般来说需要取得审批手续,如您质疑行政部门的行为,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由于征地拆迁案件,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得结合您手上掌握的相关材料才能综合考量,建议您可以来电咨询或者带上相关材料面谈。
2018-09-15 19:20
来自北京市

ask1516252248

你好,养殖建设需依法申请审批。没有批准且改变土地性质,则需要处罚、
2018-09-15 19:08
来自北京市

ask9587106254

如果无法协商,建议去法院起诉维权
2018-09-15 18:51
来自北京市

gelunbu

养殖手续都齐全吗?基本农田是不允许有建设的,结合实际情况可以给与适当补偿的。
2018-09-15 18:36
来自北京市

ask1769922019

需要取得审批手续
2018-09-15 18:25
来自北京市

ask8989088506

您好,一般来说您可以主张赔偿,如您质疑行政部门的行为,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018-09-15 18:21
来自北京市

ask550295586

您好 涉及违建是可以拆除的
2018-09-15 18: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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