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经村委会及种植户协商在我村村南用地10亩用来养殖业,先后建设鸡舍4栋我该怎么办?
2016年经村委会及种植户协商在我村村南用地10亩用来养殖业,先后建设鸡舍4栋,育雏2栋,住宿及仓库2栋,2018年6月XX局说用地一半是基本农田要求拆除,我该怎么办
其他答案
您好,一般来说需要取得审批手续,如您质疑行政部门的行为,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由于征地拆迁案件,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得结合您手上掌握的相关材料才能综合考量,建议您可以来电咨询或者带上相关材料面谈。
2018-09-15 19: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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