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套商品房,说不及时办理我属于违约行为要给我退房!如果有我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利益?
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交了一年了已经网签,这段时间售楼部通知半按揭,我这边银行流水只有四个月的还差两个月售楼部一直催逼,说不及时办理我属于违约行为要给我退房!请问下如果我没有按照售楼部要求的时间去办理按揭的话售楼部有权退房没有?如果有我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利益?
其他答案
您好,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双方需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18-08-24 13:2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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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案情复杂或对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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