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于2001年去世,与我父亲共有一套房产,我母亲去世时,其父母健在那么其所得份额应该是多少?
我母亲于2001年去世,与我父亲共有一套房产,我母亲去世时,其父母健在,膝下有儿女2人,即我和姐姐,2012年我父亲去世且无再婚,2013年我外祖父[外公]去世,至今我外祖母[外婆]尚健在,我外祖父母膝下子女2人,为我母亲及其姐姐[即我大姨],2018年,我们在办理房屋继承时,请问,法定继承人有几位?包括我大姨么?如果包含,... 展开
其他答案
您好,目前法定继承人有四位,外婆、大姨、您和您的姐姐。大姨是您外祖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您外祖父生前继承了房产的二十分之一,您外祖父共有外祖母、大姨、您母亲三位法定继承人,因此您的大姨应分得房产的六十分之一。
2018-08-21 18:20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包含你大姨,你大姨是你母亲的姐姐,由于您母亲去世的时候,您的外公外婆还有您父亲、您和您姐姐都在,您大姨是没有继承权的,您大姨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当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在了,第二顺序继承人才享有继承权。所以在您母亲去世时有继承权的是您、您的姐姐、您父亲、您外公、您外婆。这套房产的一半你们五个继承,剩下一半是您父亲的。但是因为您外公2012年去世,所以您外公的继承人是他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就是你的外婆 展开
1、继承人为你和你姐姐、你外婆和你大姨。2、具体份额需要依据你父母有无遗嘱来确定。3、他们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4、按法定继承,你外婆继续为房产份额三十分之二,你大姨继承份额三十分之一。你和你姐姐各继承三十分之壹拾贰点五。5、若还不清楚,可来电或预约咨询我们。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