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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7年4月份在临高购买一套住宅,本人签完了认购书后,由朋友转帐交款请问开发商是应该能按现价退款?

您好:我是2017年4月份在临高购买一套住宅,本人签完了认购书后,由朋友转帐交款,售楼处现在不给我交房,理由是转帐流水不是我本人,房管所不给办房本,请问我该怎么办?我是在限购前全额买的,开发商说要我退楼,现在的房价比我买的时候涨了一倍,请问开发商是应该能按现价退款?谢谢
ask6221817790|2018-08-09 14:4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5781896636

你可以起诉开发商。因为只要付款的人承认是代你支付,你有委托他支付就行。你可以要到房子
2018-08-09 15:03
来自北京市

ask5547694040

开发商以此种理由要你退房是没有道理的,你可以让你朋友出具一份证明,证明他转账的款项是用于支付你的房款的。如果这样开发商还不同意,你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另外,你主动或者被动退房,从法律上来说,都没有依据可以让开发商按现在的房价退款。具体的法律措施,加我微xin:samsara_8552
2018-08-09 14: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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